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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站):加强汛期饮用水监管,确保市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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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5 15:36:532403次浏览

 为切实做好开阳县防汛期间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确保汛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有效落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省卫生健康委、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汛期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汛期以来,开阳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站)与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8月1日,卫生监督员检查花梨镇水厂卫生

  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重点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情况、卫生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制度落实情况、水源地卫生防护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情况、蓄水设施清洗消毒情况、水质检测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情况及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农村简易供水及分散式供水定期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巡查。

  经查,各单位“三证”均在有效期内,水源点取水口均有防护设施,水源卫生状况良好,管理组织、制度及应急预案完善,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所供饮用水均严格消毒并检测合格。存在多数农村分散式供水水源防护设施不完善,多数集中式供水涉水产品索证不完善,少数集中式供水单位未按要求对出厂水进行余氯检测。

      8月13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宅吉乡水厂后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

针对汛期和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增加汛期生产物资储备,确保设施设备在汛期正常运转。发现水质异常要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站)报告,以便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应对、及时处置。要确保正常供水和水质安全,加强对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检测力度和频次,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全县居民的饮水安全。要加强涉水产品监管,任何企业或个人都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未经许可的涉水产品。

  截至8月13日,先后共派出卫生监督员及协管员154人次,车辆58台次,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21户、二次供水单位10户和农村简易供水及分散式供水590户,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

下一步,开阳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站)将持续强化对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压实汛期饮用水安全责任,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将汛期饮用水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为广大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筑起一道坚固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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